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实现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学院根据《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思政系主任、本科教学秘书(教务员)、辅导员,负责拟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和转专业计划数,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一后实施。
二、转专业条件
学院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转入本院学生除符合《延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第八条-第十三条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拟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包括降级和同级)原专业为文史类、综合改革历史类,所选科目必须有政治科目。
2.拟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生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开设的思政课考试合格、无违反校纪校规等情节的。
三、转专业程序
1.名额计划。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安排按时提交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计划。结合学院师资实际情况,学院每年拟接收同级转专业学生人数为20人(组成“玉章英才”实验班),共计不超过20人。
2.申请。在教务处发布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后,由学生向转出学院提出申请,填报转专业志愿,经过转出学院资格审核并报教务处复审后,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转入学院。
3.资格初审。转专业名单送达转入学院后,学院首先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专业是否符合、思政课考试是否有不及格等。
4.面试。通过资格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面试环节由教学办组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主要考查学生对本专业的了解程度、学业规划、兴趣特长以及综合表达能力;并现场打分,择优录取。
5.公示及名单确定。学院面试环节结束后一日内将在学院公示考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转专业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校领导审批。
6.报到。转专业名单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教务处下发转专业报到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到新专业报到注册。在转专业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一切活动,如有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四、学习要求与学费
1.学生转专业后,根据学校有关学分认定的文件进行转专业前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2.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取。
五、工作要求
1.学院组织专人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记录,设立专项工作档案。确保考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书面记录、视图记录完整。
2.学院对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教职员工严格要求,如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发现学生通过弄虚作假或者转专业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工作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