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2年03月22日 22:12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规范复试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学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略(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略(监督负责人)

组 员:略(直接责任人)

秘 书:略

(二)二级学科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小组

小组由组长(1人)、组员(4-6人)、助理(1人)组成。组长、组员与助理职责如下。

组长一般由导师组组长担任,组员由导师组组长在学院领导小组组长指导下、纪检组长监督下在本专业领域随机抽取产生。英语口试能力测试组员与助理由领导小组配备。

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测试组员:3-6人,由导师组成员组成,考核本专业面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组员:2人,由学院英语水平较高硕士生导师担任,考核面试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助理:1人,由面试小组成员兼任,如导师组内部无合适人选则由学院指定青年教师担任。助理职责:负责协助导师解决面试系统运用、考生联系等问题。

面试小组成员条件要求:面试小组成员需自带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需为win7或win10)、耳机与麦克风,并需在学校指定的时间与教室对设备进行测试。

二、复试实施方式、技术保障和时间

(一)复试实施方式

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线上远程网络方式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使用学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测试。远程综合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采用异地开卷笔试模式。

(二)复试技术保障基本要求如下

1.考生要求提前按照《延安大学2020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准备面试环境并联系报考院系所进行远程测试演练。操作手册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放给考生。

2.面试组长、面试组成员和各级管理人员使用笔记本电脑与考生共同完成面试工作。面试小组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应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原则上所有复试工作在学校监控教室内集中进行。面试场所网络连接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3.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积极主动准备好各自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试工作。

4.软件安装与使用困难的面试导师,需提前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由学院协调解决。

5.技术保障确有困难的异地考生,要提前3天告知院系招生工作联系人,院系和学校协商予以兜底解决。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严格执行学校复试时间安排,分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4日至3月28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详细安排见《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1)。

第二阶段:拟定于2022年3月底至4月中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学院(中心)网站和网络平台的通知,主动咨询招生工作联系人。

三、复试考生范围与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且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延安大学关于公布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通知》的附件二相关部分(https://yjsc.yau.edu.cn/info/1025/4956.htm)。

学院依据学校要求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材料按照《延安大学2022年研招复试考生准备材料清单》(附件3)在面试系统提交。学院在面试前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复试名单,不得安排面试。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向学院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复试内容、方式

(一)复试内容

1. 心理健康测试;

2.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 专业课考核;

4. 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附件4)

(二)复试方式

1.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网络测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学院复试时参考使用测试结果。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系统,由学院在综合面试阶段实施。

3.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和面试)采用面试系统。复试所有评分记录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配合实施。

五、复试过程

(一)复试考生准备考试环境

复试考生为保证视频面试能够正常进行,请提前确认面试场地相对独立、环境整洁、光线清楚、不逆光,安静,无杂音,现场无其他人员。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面试时请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智能手机,采用异地双机位考场进行考试,电脑机位用于正面考试,智能手机机位用于背后监考,电脑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iOS用户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面试为远程实时视频方式,请考生保证设备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电脑和手机要保证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

考生面试时要注意仪容仪表,坐姿端正,距离电脑屏幕1米距离,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在屏幕可见。面试全程不得中途离开座位,不得离开视屏界面,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联系人进行现场联调设备和确认面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延误。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二)模拟复试测试

1.测试网址:

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学院将在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时间暂定3月25日8:00至20:00,具体时间提前在复试工作群中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27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期间复试小组还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以《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外调结果和考生诚信记录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前学院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学院在学校文件指导下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包含专业课考核和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考试,每门课程成绩采用二级制(合格和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招生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二)调剂复试考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调剂复试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所有调剂工作必须在复试前完成,复试后不再进行调整专业录取。

(五)调剂其他事项按我校调剂正式公告执行。

八、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原则

学院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依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各方向(领域)招生规模等,按照研究方向(领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

(二)专业招生录取人数

202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拟招生76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计划招生56人,学科思政计划招生20人,具体计划如下。

(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复试结束后,在面试组长指导下,面试小组组长负责,小组成员与助理现场完成成绩汇总统计工作,完善各项上报表格。学院将在所有专业复试结束后及时向研究生处上报《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登记表》与《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建议名单》等材料。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参加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具体包括:

1.不符合报考条件;

2.考试违纪或替考;

3.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4.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学院将向研究生处上报考生情况并建议学校取消涉及考生录取资格。

九、其他

(一)公开公示

学院招生计划公开:学院在复试前将学校对一级学科(专业领域)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进行招生计划分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分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要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

复试方案(办法)公开: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复试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3月23日前将复试工作方案在学院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

复试考生名单公示: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和第一次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其余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调剂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成绩公示:各学院复试结束后,成绩经研招办复核后,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复试考生的成绩情况。公布内容包括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含专业课考核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院应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增补或替补录取情况,则对变动情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单位: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申诉电话:13121822188(吕老师)

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

接受举报电话:13809113286(赵老师)

(三)纪律要求

1.招生录取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院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复试过程中考试试题或导师提问的问题,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都无权对外公布;考生在相关科目复试未全部结束前,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平台传播复试试题(问答题)的,涉及到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