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文件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研究生处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谭虎娃(第一责任人) 张彬(纪律监督责任人)
组员:刘建华(直接责任人)、赵海龙(纪检委员)、刘飞轮、冯东飞、惠小峰、拓宏伟
秘书:吕锡月
(二)各二级学科专业成立本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小组。小组由组长(1人)、组员(4-6人)、助理(1人)组成。组长、组员与助理职责如下。
组长:原则上导师组组长担任。组长职责:在专业导师内选聘本专业综合面试小组成员,主持并参与本专业综合面试全程工作。
组员:原则上由本专业导师组成员担任。组员职责:综合面试中考核本专业面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助理:学科青年导师或学院青年教师担任。助理职责:联系专业面试考生;分发、回收面试评分表;统计面试成绩;完成学院和面试工作小组组长交派的其他工作。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复试时间: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如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启动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考生范围
符合国家研究生招考要求,且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准予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复试的考生。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
1.心理健康测试;
2.专业课考试;
3.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4.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复试工作安排
1.3月25日-26日9:00-18:00: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心理健康测试,不参加者不得参加复试。
2.3月26日9:00-17:00:考生持相关证件在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敷仁楼102教室报到。报到时学院将依据研究生院要求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报到时往届生需携带: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之《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报到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准考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⑤《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⑥《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报到时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核验上述证件,普通考生收存材料④⑤⑥,学历校验有问题考生除材料④⑤⑥之外,还需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3月26日晚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学生,加试地点研究生院单独通知)。
4.3月27日上午专业课考试,下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考试与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信息)。
5.3月28日进行综合面试,安排如下。
2021年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招综合面试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专业 |
招生计划人数 |
面试考官人数 |
复试地点 |
1 |
28日 |
8:00开始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2人 |
5-7人,助理1人 |
新校区1302 |
2 |
28日 |
8:00开始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9人 |
5-7人,助理1人 |
新校区1303 |
3 |
28日 |
8:00开始 |
思想政治教育 |
24人 |
5-7人,助理1人 |
新校区1304 |
4 |
28日 |
8:00开始 |
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 |
4人 |
5-7人,助理1人 |
新校区1305 |
5 |
28日 |
8:00开始 |
党的建设 |
3人 |
5-7人,助理1人 |
新校区1306 |
注:1307教室为考生准备室。 |
(三)特别提醒
1.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的各个环节。
2.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面试资格,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核等):总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每门课程成绩采用二级制(合格和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生处会同院系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成绩说明: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计算说明:满分为100分,评定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六、招生录取
(一)学院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依据各专业面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以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
(二)学院在复试前按照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院内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更改。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确定后将在复试前报研招办备案并向考生公布。
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拟招生52人,计划如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拟招生12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拟招生9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拟招生24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拟招生4人;党的建设专业拟招生3人。
(三)复试结束后,在面试组长指导下,面试小组组长负责,小组成员与助理现场完成成绩汇总统计工作,完善各项上报表格。学院将在所有专业复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向研究生处上报《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汇总表》《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登记表》与《延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建议名单》。
(四)复试期间或之后发现考生存在以下问题,具体包括:1.不符合报考条件;2.考试违纪或替考;3.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4.未完成要求的复试环节者,学院将向研究生处上报考生情况并建议学校取消涉及考生录取资格。
(五)学院在学校文件指导下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