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2021年05月10日 10:56

延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名 称

类 别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学习方面

(35分)

学习态度

(8分)

本学期无故旷课、早退,每一大节课扣1分(无上限)

1 所得分数没有限制,可超过100分,也可得负分。


2各项如有重复,只加一次。采取加高不加低原则。


3 有统一老师上课且打分的,其成绩纳入期末总成绩中。


4班干部酌情加1分、3分、5分,按照3:4:5原则,视其对班级贡献决定。


5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干事基础分分别是5分、3分、1分,再按贡献进行二次加分,上限为8分。(由主席团统一下发到各班)


6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和次要负责人视情况加1分、3分、5分。


7所有缺勤情况包括早退。


8以上含本级

学习成绩

(20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5% 得20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6-15% 得18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16-30% 得15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31-50% 得12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51-70% 得8分;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71-100% 得5分;

单科前三名者,每一门次加1分;

每挂一科扣2分

科研创新

(7分)

过国家英语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4分;

过国家计算机等级一、二、三级者各加1、2、4分

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考试,每过一项加2分;

发表文章者,院级1分、校级2分、公开刊物3分;

生活纪律

(30分)

卫   生

(8分)

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每次宿舍成员各加1分(累计表扬3次者,舍长另加3分,舍员加2分);

受到学院通报表扬的,每次宿舍成员各加1分(累计表扬5次者,舍长另加3分,舍员加2分);

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宿舍成员各扣1分,被学院通报批评的,通报一次宿舍成员各扣1分,被通报批评累计3次的宿舍,舍长扣3分,舍员扣2分;

劳   动

(6分)

参加集体义务劳动全勤者加6分;

参加集体义务劳动每次无故缺勤者扣2分;

班团活动

(6分)

一学期全勤者得6分;

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分;

请假一次扣0.5分;

纪   律(10分)


出操全勤者得5分;

每旷一次操扣1分;

受到浮动警告处分者,扣5分,每增加一个处分等级,再扣2分;

民主测评

(5分)

民主测评在本班前10%者得5分;

民主测评在本班11-30%者得4分;

民主测评在本班31-90%者得3分;

民主测评在本班后10%者得2分;

文体方面

(30分)

1凡参加校级活动加基础分5分,若得奖,在基础分的基础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5分、4分、3分,若不分等级统一再加2分,“优干”“三好”不加分;

2凡参加院级活动加基础分3分,若得奖,在基础分的基础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加4分、3分、2分,若不分等级统一再加1分;(含社团承担学院的活动。)

3凡参加各项活动,但中途无故弃权者扣5分;

4校级运动会中,每多参加一个项目另加2分,总分=基础分(5)+n* 2(除十项全能);

5男子10000m、女子5000m,竞走男子5000m、男子3000m、女子3000m,十项全能,越野赛,篮球赛,排球赛,在其所获分数的基础上另加2分;

6参加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