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延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2022年07月04日 14: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获得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包括: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和创作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三)加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第三条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在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各院(系)及学校其他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完成。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代表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全面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包括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规范论文格式,统一质量标准,研究、制定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监督和检查,考察进度,抽查质量;

(三)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颁发奖励证书,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四)监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对所有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组织校外专家对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评审;

(五)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其它事宜。

第六条各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为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及部分教师等组成各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包括:

(一)遵循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依据自身学科与专业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

(二)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包括选聘校内外指导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考核;审议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三)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完成答辩、成绩评定工作,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对学生提交的答辩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学生答辩资格;

(五)检查、指导各答辩小组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对优秀、不及格和有异议的论文成绩进行复审(包括二次答辩),统一公布最终成绩;

(六)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

(七)接受学生申诉,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做最终审定;

(八)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业务问题;

第三章 选题与形式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选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难易要适当、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由各学院(系)提出,经学生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双向选择确定,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拟(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所有题目均须通过各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定。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第十一条经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批准、备案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时,必须重新审定、报批及备案。

第十二条所有工科专业学生须开展毕业设计,选题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要有一定的难度。

第四章 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

(二)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能为人师表,对学生思想品德的陶冶起有益的作用,即指导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

(三)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规定及写作规范。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严格要求,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指导教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学生选题和开题,向学生讲清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二)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三)向学生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

(四)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

(五)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与质量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随时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六)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专业学术论文体例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七)审查论文(设计)规范,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要求;

(八)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和原始数据,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一经发现有抄袭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现象要及时制止。

第十七条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按每生9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含同行专家评阅工作量)。

第五章 写作与形式

第十八条学生是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主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所有本科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并独立完成一篇质量较高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在指导教师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撰写,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四)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暂时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要事先向指导教师及院(系)有关领导请假。

第十九条推荐免试到外校(单位)读研的学生,学生应在学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若需在外校(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所在院(系)须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监管。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包括选题的确定、资料的查阅和整理、必要的社会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写作提纲、实验方案、设计方案等)、方案的实施、数据的处理、日志的填写及论文的撰写(设计的完成)等环节。

第二十一条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熟悉和掌握写作毕业论文所必须的资料,合理设计研究方案,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一定的独到见解,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准确、逻辑清楚,文字通顺。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引用文献不少于10篇。

第二十三条医学类专业(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除外)可根据专业特性,通过组织技能综合训练代替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用专业汇报形式,要体现专业特点。相关学院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文科类专业论文字数(正文)应在8000字以上;理科类、术科类等专业论文字数(正文)应在5000字以上;工科类专业由学院确定。设计创作类作品不做字数限制。

第六章评审和答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通过指导教师“审阅”、同行专家“评阅”、“答辩”等三个评定环节。每个环节均要评价其完成工作情况,写出评语,最后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第二十八条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取得成绩。

第二十九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答辩材料,并提出答辩申请。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第三十条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设置及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小组组长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每个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第三十一条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论文(设计)的任务、目的和意义;

(二)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三)论文(设计)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等;

(四)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第三十二条提问和回答约5分钟,提问内容主要包括:

(一)质询与论文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中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三)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

三十三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和等级有异议,两周内可向所在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重新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以复议结论为准。

三十四学生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参加当次答辩: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答辩材料;

(二)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不合格;

(三)因任何原因累计缺勤时间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时间的1/3;

(四)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高于30%;

(五)同行专家论文(设计)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第七章 成绩评定

三十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在答辩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交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定。

三十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主要综合下列几方面的情况评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情况;论文(设计)撰写过程情况;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治倾向、理论与实际结合程度、论述论证的深度、有无创新及现实意义、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验方案是否合理严谨、图表表达是否规范等);答辩情况;所选题目的难易程度等。

第三十七条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计分制”,即优秀(90及以上)、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

第三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被受理者或答辩成绩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以不及格计。

第三十九条答辩委员对毕业论文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的比例一般不能大于10%。

第八章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系)向学校推荐一定数量(不超过本学年毕业学生人数的3%)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四十一条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存在争议的,提交专家组复议,并根据复议结果做相应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第九章 质量监控

第四十二条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团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各学院须配合教学督导团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各院(系)应制定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细则,定期检查和督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十四条教务处在全校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始前,组织对全部学生论文(设计)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大于30%或同行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当次答辩资格。给予学生1个月以内修改期,检测合格后,学生本人可向所在院(系)提出补答辩申请。补答辩通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作“补考及格”;补答辩不通过者予以重修,延期1年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第四十五条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期间,院(系)应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论文(设计)必须请假,3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3天以上报院(系)主管领导审批,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于论文(设计)数据和资料造假、请人或雇人代写论文(设计)的学生,一经查实,根据《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总结及归档

第四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对本学年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学期结束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四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在答辩结束后由各院(系)负责整理保存4年以上备查。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表、论文和对应论文电子文档、成绩登记汇总表等。按年级班级学号分类存档。

第十一章

四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若需发表,需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应以延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五十一条各院(系)应在第七学期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课程,并将本办法列入教学大纲。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学期

时间

任务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9月初

教务处:下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学院(系):选题征集(师范类应包括源自基础教育一线选题、非师范类包括源自行业企业选题)

10月下旬

学院(系):确定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和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给学生开出阅读书目,明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教务处:组织督导专家进行选题检查;汇总选题等。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

11月-12月

学 生:撰写开题报告,写出初步提纲。

第四学年第二学期

2月底-3月初

学院(系):组织学生开题。

学 生:根据开题情况,完善开题报告。

3月-4月

学生进行论文写作

5月上旬

教务处:下发“中期检查通知”。

学院(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参加中期检查,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5月中旬

学院(系):开展学术不端检测“院级初检”

教务处:对全校学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通

报结果

5月底

教务处:下发“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督

导抽查答辩;组织专家抽查论文。

学院(系):上报抽查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学生名册;组织答辩。

6月10日前完成

学院(系):经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评审、排序,推荐校级优秀论文。

教务处:对院报优秀论文进行检测,评选校级优

秀论文,发文表彰。

附表2: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记录表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次序

日期

具体工作内容

与指导教师讨论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此表由学生如实填写,指导教师须签名确认。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附表3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学院(系)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 号


课 题

名 称


关于指导的文字记录

课题来源

教师课题 生产实际 自选课题



初稿计划完成时间

修改稿计划完成时间

定稿计划完成时间




1.指导情况(指导方式和内容;学生执行情况):

2.目前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拟采取解决问题的方案: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系)意见:

学院(系)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4:

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理、工类)

项 目

权重

分值

优秀(90≤X<100)

良好(80≤X<90)

中等(70≤X<80)

及格(60≤X<70)

不及格(X<60)

工作量与文献阅读

0.2

100

工作量大且很好地完成全部工作。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

工作量较大且很好地完成全部工作。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定的自选资料。

工作量饱满且完成全部工作。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

工作量饱满且基本完成全部工作。阅读了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

工作量不饱满,没有完成全部工作。未完成阅读任务

技术水平与

实际能力

0.25

100

论文逻辑正确、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方案合理,实验数据准确可靠,对理论的验证性强。

论文逻辑正确、理论分析与计算比较正确,实验方案比较合理,实验数据准确可靠,对理论的验证性好。

论文逻辑较正确、理论分析与计算基本正确,实验方案比较合理,实验数据可靠,对理论有验证性作用。

论文逻辑较正确、理论分析与计算无大错,实验方案无基本合理,实验数据无原则错误,对理论的验证性作用弱。

论文在逻辑推理、理论分析与计算、实验方案、实验数据处理等方面出现重大错误。

研究成果

基础理论与

专业知识

0.15

100

对论文研究的问题能进行较深刻分析或有新见解,成果突出,反映出作者已很好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对论文研究的问题能正确分析或有新见解,成果比较突出,反映出作者较好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对论文研究的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成果有一定意义,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研究能力较弱,对某些问题提不出个人见解,未取得什么成果,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的不扎实。

缺乏研究能力,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运用有重大错误,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的很不扎实。

创新

0.1

100

有重大创新或独特见解,有一定实用价值。

有较大创新或新颖的见解,实用性尚可。

有一定创新或新的见解。

有一定见解。

观念陈旧。

文字表达

0.1

100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字流畅。论文编排、图表绘制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文字通顺。论文编排、图表绘制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论文编排、图表绘制基本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中有不合理的部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文字尚通顺。论文编排、图标绘制基本正确。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错别字较多。论文编排图标绘制错误较多。

答辩情况

0.1

100

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对某些主要问题虽不能回答或有错误,但提示后能作补充说明或进行纠正。

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提示后仍不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学习态度与

规范要求

0.1

100

学习态度认真,工作努力,模范遵守纪律。

学习态度比较认真,工作较努力,组织纪律较好。

学习态度尚好,工作有一定积极性,遵守组织纪律。

学习态度不认真,工作不努力,组织纪律较差。

学习马虎,工作不努力,纪律涣散。

 

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文科类)

项目

权重

分值

优秀(90≤X<100)

良好(80≤X<90)

中等(70≤X<80)

及格(60≤X<70)

不及格(X<60)

工作量与文献阅读

0.2

100

工作量大且很好地完成全部工作。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

工作量较大且很好地完成全部工作。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定的自选资料。

工作量饱满且完成全部工作。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

工作量饱满且基本完成全部工作。阅读了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

工作量不饱满,没有完成全部工作。未完成阅读任务

学术水平与

创新

0.2

100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的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但论文自己的见解不多。

论题不能成立或有重大问题。

论证能力

0.2

100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对论题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材料翔实可靠,说服力强。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论题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材料较翔实,说服力较强。

论点正确,论据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的不足,材料能说明论点,有一定的说服力。

论点基本正确,论据较弱,说服力不够。

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文字表达与

论文格式

0.2

100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字流畅。论文编排、图表绘制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文字通顺。论文编排、图表绘制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论文编排、图表绘制基本规范准确。

论文结构中有不合理的部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文字尚通顺。论文编排、图表绘制基本正确。

内容空泛,论文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错别字较多。论文编排、图表绘制错误较多。

答辩情况

0.1

100

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对某些主要问题虽不能回答或有错误,但提示后能作补充说明或进行纠正。

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提示后仍不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学习态度

0.1

100

学习态度认真,工作努力,模范遵守纪律。

学习态度比较认真,工作较努力,组织纪律较好。

学习态度尚好,工作有一定积极性,遵守组织纪律。

学习态度不认真,工作不努力,组织纪律较差。

学习马虎,工作不努力,纪律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