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制度

延安大学试场规则

2021年12月24日 14:45

一、实行单人单桌制,每个试场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

二、考试时间一般为一百二十分钟,须持有效考试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试场作好准备工作。监考人员要清点考试人数。

三、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考生进入试场时,除笔、墨水以及规定应带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工具书、讲义和纸张(试卷纸张统一发给)以及电子词典、传呼机、手机等工具。

五、答案一律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试中间,一律不得离开考场。

七、试场要保持安静,如有试题印刷不清时,须举手询问。

八、已答好的试卷要翻着放,不得正面放。

九、按时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试场,不准在试场停留、谈论。

十、在试场内,凡发现有以下行为者,按违纪或作弊论处: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答案者;

(2)夹带纸条、书、笔记以及其它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书籍者;

(3)在手、臂等部位及桌面、文具上写有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文字、符号者;

(4)传递纸条、换卷者;

(5)使用电子工具答卷或传递信息者;

(6)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7)有《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行为者。

十一、凡考试违纪作弊被当场查获或经检举揭发查证属实者,按《延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